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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生资校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ZB2021-108)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生资校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巴发改审批[2020]111号文、巴发改审批[2020]195号文、巴发改审批[2021]9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马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o勘察、þ设计、þ采购、þ施工、þ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文化街原生产资料公司旧址。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新建一栋科艺楼、图书馆连廊。教学综合楼为5层,规划建筑面积7618.1平方米;科艺楼为4层,规划建筑面积3457.18平方米(含半地下设备房);图书馆连廊为3层,规划建筑面积205.20平方米。机耕路恢复面积为930.00平方米;新建室外篮球场8个,新建室外羽毛球场9个等。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及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系统、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基坑支护、室外工程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7970.45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42.15万元、设计费121.012万元、设备购置费1392万元、暂列金额415.2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4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年6月至 2022年11月。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工程总承包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对项目开展施工图限额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设备安装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等]。 2.3本项目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8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在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 4.2 本项目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9日09时0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7.1预付款 支付比例或金额:/ 7.2进度款支付方式: (1)设计费支付:①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后10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的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80%;②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的设计单位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100% (2)施工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工程质量保证金3%,缺陷责任期一年。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巴马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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